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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採訪通知】判決確定遲未執行 臺中地檢署應徹底檢討漏案

24 2 月 @ 10:00 上午 - 10:30 上午

文/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

【時間】民國115年2月24日上午10點整
【地點】立法院研究大樓103會議室(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-1號)

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民國(下同)113年6月接獲民眾施君的陳情,表示其涉犯詐欺罪,於108年10月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刑事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確定。但判決確定後,施君雖曾多次主動向臺中高分院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(下稱臺中地檢署)詢問執行日期,卻遲至近5年後的113年6月始收到執行通知。

監察院於115年1月作成本案的調查意見,認為臺中地檢署承辦書記官、覆核股長及核定檢察官均未發現本案漏未執行,行政流程顯有重大疏失。此外,調查亦指出各地檢署執行案件數量龐大,是否有相類漏未執行之情事不無疑慮,相關制度均應予改善。

就此,本會將於115年2月24日於立法院研究大樓103會議室舉行記者會,並發表聲明如下:
一、 判決確定遲未執行,臺中地檢署應徹底檢討。
二、 法務部勿再裝睡,應儘速清查有無相類案件並積極研議改善機制。
三、 司法體系應嚴肅面對勞動困境,避免制度缺失造成系統性違誤。

【出席】
林永頌律師|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
吳蔚宸律師|蔚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、前書記官
白禮維律師|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減輕司法負擔專組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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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te:
24 2 月
Time:
10:00 上午 - 10:30 上午